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5年3月26日调整启用以下卡口设备、闯红灯设备和测速设备:
迁曹线 0145公里800米(平台) 北向南反向
迁曹线0134公里300米(宝丰物流) 南向北反向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大通路与迁曹线 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沿海路 S364省道(G228国道)173公里300米一农场治超站 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超速行驶。
曹妃甸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