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喜欢读刘云芳的散文,大气,开阔,沉稳,平实,真诚以及常常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诗意,都让我特别感动,为身边有这样一位集诗歌、散文、童话创作于一身,在各种文体间游刃有余的文学创作者而骄傲。
最近又喜读了她的《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一文,感觉特别舒畅,文字如行云流水,结构如精巧园林,从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气质如乡间最纯朴的少女,情感真挚如雨后晴天里的彩虹动人心弦,不急不徐地娓娓叙述仿佛一首催眠曲,在不知不觉间,把读者带入梦一般的佳境,从中感受到深深的阅读快感,直到整篇文章结束,读者有如梦初醒一般的感觉:眼睛是睁着的,但是,情绪仍然沉浸在“梦”中,意犹未尽,反复回味。
我想,云芳的散文之所以能达到这样的阅读效果,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或者更多。一是在内容上紧紧地贴着真实的生活,有强烈的在场感,特别能引起读者的共情;二是叙述的节奏掌控得特别好,沉着、冷静、不急不徐,整篇下来就仿佛在演奏一首曲调悠扬的华尔兹乐曲,读者的思绪随之翩翩起舞;三是最朴素、最真挚的情感贯穿于文章始末,不矫情,不虚伪,不刻意抬高什么,也不随意贬低什么,仿佛就是把原滋原味的生活,以文字的方式复制到了纸上,然后,像一盘儿菜一样端到读者跟前。读者品味着这道“菜”,一定是感觉到“有妈妈的味道”,禁不住内心温情涌动,从而忽略了有关“厨艺”的话题,忘掉了文章也是讲究文法的。
如此一来,我似乎就说到了第四点,那就是,在文法上云芳很用心,用心到让读者看不出一点儿“用心”的痕迹,真真是“润物细无声”,这样就算是做到了极致吧,让人感觉到“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但是,别人为什么没有“偶得”,偏偏云芳就那么“幸运”地偶得了呢?原因不言自明:人家用心了呗!
作为一名专业从事写作的人,在文法上的用心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得不说,作为一门艺术,文学也是一个技术活,文学创作者必须懂得文学创作的技巧。但是,从作品整体上去考量,技巧应该是隐性的东西,是为作品服务的,它不能超越作品的主旨,否则就表现出一种“匠气”,就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写作上的一种失败,有喧宾夺主之嫌。
过于年轻的写手,在这个“隐性的东西”面前最容易表现出生涩的状况;老的写手又容易在长期写作过程中形成某种固定的模式,从而陷于“套路”之中难以自拔;最佳状况应该是,既有一定的写作经验,又勤勉于不断地探索、创新,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作为80后青年创作者中的实力派,我认为,刘云芳的写作应该属于“又日新”的状态,这一点,在她的散文作品中有明显的体现。从《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在技法上越来越臻于成熟和完善。她对一个事物,比如说“摆摊”这件事,有自己独特的感受与认知,同时,她还能关切到别人对待同一件事情的态度与认知。
但是,她的这种关切并不是强硬的干涉,求同或者存异,甚至直接“指点江山”,而仅仅是在文章的结尾处,以一个疑问的方式表达出来。“有时候,我忽然就想起当年卖饰品的桂姐和她的孩子来。已经过去十几年,那孩子也长大成人了。不知道在她的记忆里,摆摊这件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色彩。我也总想把跟孩子玩摆摊的细节讲给母亲听,却不知道她听完了以后,会是怎么样的心情。”这既是一种关切,也是一种探寻。
关切和探寻,是文学必不可少的两个构成要素,也是文学的重要使命之一,我认为。关切与探寻相辅相成,在彼此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把自己和对方同时推向一个更高级的阶段和水平,其实也是把文学以及与文学相关联的东西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就这一点而言,刘云芳的新作《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较之她以前的作品,也是一个进步。
读刘云芳的新作《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我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散文写作,最是真情能动人。我喜欢云芳的散文,不仅在于她语言上的贴切,结构上的精巧,谋篇布局上的纵横捭阖以及常常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内心的诗意,更在于最朴素、最真挚、最具原生态的情感贯穿于文章始末,流溢于字里行间,浸润着读者的心灵,用评论家司敬雪的话说就是“被灵魂附体的文字”,我所理解的“灵魂”就是指内心最真实的情感与价值观。
说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论语·雍也》中的一段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意思就是说,质朴胜过了文饰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孔子之“文质彬彬说”当然论述的是为人的道理,即所谓“君子之道”,但是我想,为人如此,为文亦当如此,尤其是散文写作。为文不可以不倾注最质朴的真情,亦不能不讲究文法,两者和谐统一、互相关照方能锻造出好的文学(尤其是散文)作品。刘云芳的散文作品带给人的感受就是:文质彬彬。其实,如果你认识她,了解她,你一定会说出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文如其人。
读云芳的散文也不算少了,给我的最深印象便是,一向以灌注真情而见长。以她的新作《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为例,在我看来,通篇就是一次最真切的情感的表达。整篇文章读下来,我感觉就其核心而言就是一个“情”字,有亲情,有友情,有爱情,有人之常情,更有对生活的激情。
就“与地摊有关的生活史”而言,主要写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小时候母亲的地摊经济以及在母亲的影响下,自己也早早地对地摊经济有了一定的认知与实践;第二部分写自己求学过程中,与好朋友堃一起摆地摊的经历;第三部分写自己婚育之后,出于一种“反抗”,而不仅仅是迫于生活的压力,重操摆摊的旧业,从中体验生活的节奏感。
第一部分主要叙述了母亲在从事地摊经济时的勤劳、诚朴、善良以及基于诚朴善良之上的小精明,读来亲切感人,其实这也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在母亲身上的具体体现,而母亲从事地摊经济的理由无非是让家人过得更好一些,能够给“我”更多的零钱,这是亲情的体现,是自母亲至儿女的亲情,后面当然也写到“我”对家人的亲情:“我像个鼠类一样乐于积蓄……我喜欢在他们需要钱的时候,一个电话过来,就能把钱打过去。我把自己置身于改变亲人命运的重要角色。”
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与好友堃在从事地摊经济的过程中对收获(赚到钱)和快乐的体验,对人间冷暖和人性的体验,着重突出了友谊的情感因素。在这个部分,作者写道:“我忽然问堃,她家在城市,父母都有不错的工作,干嘛要跟我一起做这个?堃一笑,两个大酒窝就更深了。她说,因为好玩啊!在夜色之下,我们两个人用奶茶为‘好玩’两个字干杯。”读到此,我们应该有一个疑问,堃真的是因为“好玩”才和“我”一起摆摊的吗?
如果说前两个部分只是一个铺垫的话,第三部分才是整篇文章的升华。虽然同样是从事地摊经济,但是,意义却完全不同,这突出体现在这样一段话中:“我常抱着孩子去上货,一手抱孩子,一手拎着大袋衣服坐着公交车回来。每天,花费在市场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与以前摆摊相比,这次,我享受的不是数钱的快乐,而是一种生活的节奏感。我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纯粹的家庭主妇。这一个小时的时间,是对其他二十三个小时的反抗。”这几乎就是呐喊之声,强烈地表达出写作者对生活的激情,对自身价值实现的迫切愿望。一个人能够站在实现自身价值的高度上去理解生活,理解奋斗,所有的艰难与困苦都将被踩于脚下,关于这一点,作者在文中已有表述:“我那时特别怕别人同情我,自己总觉得,能在这种状况下去摆摊,是强大,不是弱小。”
比较难能可贵的是,云芳在散文写作中,有意无意地在某种程度上运用了小说的笔法,加进很多“配角”和故事的细节,这就使得文章具有更大的容量、更广的开阔度和更强的可读性,而且叙述得也很沉稳,情感与节奏的把握也恰到好处。尤其让人感到轻松和愉快的是,她对文中出现的一众小人物普遍采取了友好、感恩、关怀与宽容的态度,让读者感觉到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小善”与“小恶”都是人之常情,是普遍的人性的浮现。就连写到“一脸杀气”的龙哥时,都说他被“我”和堃天真的“为什么”逗笑了。“他说,也就是看你俩是小女孩,不跟你们一般见识,你在这条街上问问,我龙哥啥时候这么客气过?”这其实是消解了龙哥身上的“恶”,是写作者一种宽容的态度。
云芳在写自己摆地摊的过程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时,除了龙哥略微多着了一些笔墨之外,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但是,恰恰是这一笔带过,令人莞尔,因为这些“一笔带过”差不多是我们每个人都体验过的,也或者说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具有的“小点点”。以平常之心,写平常之人,写得真实而贴切,既不放大什么,也不刻意地掩盖什么,这样就很好,因为保持了生活的原汁原味,所以读起来才毫不费力,虽然文章的篇幅长达6千多字。
谁都知道,生活就是鸡毛蒜皮,只不过这些鸡毛蒜皮,经过云芳捡拾以后,用美好的心灵、精巧的语言打磨成一粒粒珍珠,再串成一条精美的项链,闪着熠熠的珠光,让人欢喜,乐意将它带在自己的脖子上,这就是文学的魅力,也是摆弄文字的人带给社会的精神财富。
最后,我要夸一夸云芳此篇文章的开头:“我和母亲平行躺在炕上的两个被筒里,像两根停泊在深夜里的火柴。从身体瘫痪之后,她每天睡前、睡后都喜欢在回忆里浸泡一会儿。这仿佛是一剂必备的良药,一直坚持着。”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个字,但是,它在整篇文章中的作用却不可小觑,真真正正地提纲挈领。
首先,以“我和母亲”开头,接下来必然要说到亲情,而事实上,整篇文章也的确是用“亲情”串成的一长串文字,甚至于连文章的结尾也再一次呼应了文章的开头:“我也总想把跟孩子玩摆摊的细节讲给母亲听,却不知道她听完了以后,会是怎么样的心情。”如此一来,整篇文章就形成了一个大回环,从而使文章的结构更巧妙、更严谨,主题更突出。
其次,“火柴”的比喻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不仅十分形象、生动,有很强烈的画面感,一下子就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而且,火柴本身的寓意对整篇文章也有很深刻的暗示作用。在我看来,“火柴”最起码有两个暗示,其一就是“温暖与希望”的暗示,这就相当于给整篇文章定下了主基调;其二就是时间上的暗示,因为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火柴基本上是一个属于过去式的名词,经由这个名词,人们不由自主地就会陷入某种回忆之中,这便正中作者的下怀,那么接下来她写母亲的地摊经济就显得特别顺理成章,仿佛不是作者把读者带入母亲的回忆之中,而是读者“主动地”在回忆。显然,这样的带入方式实在是太巧妙而聪慧。这可能是云芳的无心之巧妙,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她的有心之巧妙,因为我知道,云芳一向很注重文章的开头。的确,对于一篇文章来说,一个好的开头,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径赛运动员站在一条优势的起跑线上。
(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