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针对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有哪些减负降本的举措?
答:我市该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对外贸集装箱船舶和内贸集装箱船舶分别实施3年免收引航费和减半收取引航费措施的“减负降本 赋能航运”行动。在引航费和附加费方面贯彻执行每净吨0.1元的最低非基本港附加费标准(国家规定最高0.27元/净吨),且按10海里计算引航距离,超出部分不再加收。这些举措有效降低了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了唐山港的竞争力。
问:港口、航运企业如何确保经营许可到期时能及时换证,不影响生产经营?
答:为保障港口、航运企业经营许可到期后顺利换证,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该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推行了港航经营许可“闹铃”服务机制。在企业经营许可到期前60日,该部门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经营许可到期延续换证的提醒通知,并为企业提供换证材料准备方面的专业指导,详细阐释准备过程中的注意要点,帮助企业提前规划,高效完成换证业务办理,避免因疏漏或准备不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在优化港航领域政务服务方面,该部门对行政许可延续换证业务提报材料进行精减调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生变更的)、船舶所有权证书等无时效性要求的基础材料,办理延续换证业务的企业不再提交上述材料。
问:船舶检验服务方面有关部门能提供哪些便利措施?
答:在船舶检验服务上,我市该领域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了“船检上门 服务直达”行动,为船舶运营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便利。
全面梳理内河船舶及渔船情况,建立完善船舶检验台账,精准制定船舶检验计划,明确检验任务与时间安排。在船舶检验实施过程中,检验人员采取主动上门开展船舶检验服务方式,严格按照标准对乘客定额、船图一致性以及救生和消防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适航状态。并实施检验完成后的证书送达服务,做到服务“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问:港航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有意见建议,该如何反馈?
答:我市港航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阳光透明营商环境”行动。在监督机制上,实施港口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人数从过去的20人扩充到33人,极大强化了港航领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务服务的社会监督力量。同时,该部门还公布了营商环境事项投诉受理电话、邮箱。港航企业和群众若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上述渠道反馈。该部门将会认真对待每一条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共同打造优质的港航营商环境。
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