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9 09:21:5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政策直通车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百问百答(12)

问:到企业进行行政检查,谁能去、谁不能去?

答:实施行政检查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检查。为摸清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市场主体等基本情况,市司法局开展了“大起底”行动,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将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向社会公告,同时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执法人员通过APP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后方可入企检查,实现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同步。

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检查中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鼓励执法人员采取佩戴执法证件方式,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件实施行政检查;人民警察要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问:对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

答: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要加强执法监督,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和标准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实施检查,以及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责令改正。对违反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约谈。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直接督办并予以通报曝光。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问:行政复议工作方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目前都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市司法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制定五项涉企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开通行政复议涉企绿色通道,在行政复议大厅设立“行政复议涉企窗口”,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复议申请渠道,让企业办事更省心。二是实行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三是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纠正妨碍企业公平竞争、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不合法文件。四是深化“快、专、精”的涉企复议案件办理模式,实现快速受理、专业审查、精准裁决,最大程度缩短企业维权周期,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五是建立行政复议涉企联系点,确保全市行政复议涉企服务市县全覆盖。

市司法局 提供

编辑: 穆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