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5年4月21日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1.调整启用S263唐曹线1公里+900米唐津高速桥下北向南;南湖大道陡河大桥东向西、西向东固定式公路卡口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
2.新增移动式电子警察设备2套,使用位置:路南区。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4日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七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移动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七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5年4月21日调整启用移动式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冀 B0288警。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
抓拍区域: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七交通警察大队辖区内道路(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七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