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情法治,立人之道。”我叫常颖,迁安市太平庄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已十一个春秋。他叫张高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五监狱五监区副监区长,二级警长。我们俩因“法律”相识而走到一起,一直坚定做法治路上的践行者与守护者。
奋勇前行援疆路,守护安宁促和谐
“岁月静好,只因有人负重前行。”2023年,他服从组织分配,成为一名光荣的河北司法行政系统援疆干警。我和两个孩子自然有担心也有不舍,但我们支持他的工作和决定。我和孩子们因他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并由衷地钦佩他。在受援单位,他主动申请到监管一线,并虚心向当地干警学习,由浅入深地开展日常执勤工作。他的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被河北援疆工作队党委评为优秀先进个人,并连续四次被受援单位评为岗位标兵。他用实际行动真正履行了一名河北援疆监狱人民警察的出征誓言。
援疆不易,他把在艰苦环境中磨炼当作人生中的一笔财富,勇于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自我。他的援疆之旅,也激励我在自己的岗位上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奋勇前行。
普法宣传显成效,法治观念入人心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法治副校长,我深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在开学季,我走进幼儿园、小学讲授“法治第一课”,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普法宣传员,我们开展“送法进企”法律宣传培训活动,向企业职工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手册,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法律践行者,我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同时,他也当起了“普法宣传员”,利用工作之余,积极进行普法宣传。他与普法志愿者一起进村居、集市,入商户、广场发放法律明白纸、宣传册、宣传扇,并解答法律咨询。他说,通过参加普法宣传活动,更加坚定了他作为一名司法人员的初心与使命,并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调解有温度,化解矛盾解民忧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做到疏导思想、协调利益、理顺情绪,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以有温度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可。我深深地记得有这样一件调解案件。一天中午,烈日当头,80岁的林某在孙媳的搀扶下,来到了迁安市太平庄镇人民调解中心。我耐心地倾听了他的诉求,并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后,得知他与其次子矛盾很深,且积怨已久。我又深入到村找到村干部韩某某详细了解具体情况。为了不激化矛盾,且更高效地解决此赡养纠纷,我制定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案。我和村调委会主任一起找到林某的次子林某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道德、法律和亲情的角度向他说明: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并向他宣读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劝解,最终达成和解。
他对我的调解工作也时常提醒:融通情理法,调解暖人心。所以,调解工作要运用正确的调解方法和适当的调解技巧,特别是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一定要注重亲情关系的修复和家庭的和谐。
这就是我们的法律故事。我和他将继续在各自平凡的岗位上,在热爱的司法工作中深耕细作,继续做法治路上的践行者与守护者。 (施文明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