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2 15:25:3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滦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5月22日,调整启用!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调整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拟于2025年5月22日对以下地点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调整启用:

抓拍地点:建设路北环路北向南反向卡口,建设路北环路南向北反向卡口,建设路兆才大街东100米卡口,建设路嘴东大街东侧卡口,建设路嘴东大街北400米南向北反向卡口,建设路嘴东大街北400米北向南反向卡口。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22日

编辑: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