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0 09:24:0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

《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修正版6月3日起正式施行

强化法规保障 守护历史瑰宝

——《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修正版6月3日起正式施行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赵冰洁 清东陵管委会 杨晓健

经2025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第四次修改的《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于2025年6月3日重新公布施行。此次修改,结合了2016年管理体制变化和2018年机构改革等情况,明确了遵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的管理保护责任,进一步规范了陵区内建设施工行为,调整了执法主体,使《办法》执行更加有力。

聚焦全面保护,管护责任更加明晰。 修正后的《办法》着力破除监管执法盲区,使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将遵化市人民政府及财政、公安、发展改革、文化广电和旅游等14个部门及东陵满族乡、马兰峪镇、石门镇人民政府的保护管理职责予以明确,构建了“保护区统筹管理、属地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全域保护机制。

聚集发展变化,建设行为更加规范。修正后的《办法》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的审查、批准程序予以再明确;对必须在保护范围内进行的工程,进一步严格了审批流程;对村镇建设、架设空中输电或者通讯线路、埋设地下燃气管道等行为予以规范,为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末端守护,使文物本体及环境保护管控更加精细化,防止发生人为破坏奠定了坚实法律保障。

聚集责任落实,执法主体更加明确。修正后的《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予以修改,增强了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和执法的主观能动性和可操作性,为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执法困境,确保责任落实、执法有力。

此次《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的修改,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以法治力量护航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力举措,通过织密制度“防护网”、夯实管理“责任链”、构建监管“共同体”,为有效保护清东陵这一世界文化遗产进一步筑牢法治屏障,让历史文脉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新的时代光彩。

编辑: 杜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