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调整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拟于2025年7月29日对以下地点的卡口设备进行调整启用:
抓拍地点:赤曹线K365+100米南向北反向卡口;赤曹线K365+100米北向南反向卡口。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故意无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滦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