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河行洪期间注意人身安全的公告
广大市民、各级部门及沿河群众:
受近期持续强降雨影响,滦河水位持续上涨,自2025年7月28日,我县滦河开始大流量行洪,行洪时间将维持较长时间。此次行洪,滦河主槽流速在2米/秒左右,将毁坏护岸丁坝;同时,受洪水长时间浸泡,洪水淘刷,河岸极易坍塌,防汛形势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行洪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管制措施
1. 行洪期间,禁止任何人员在河道内从事捕鱼、游泳、戏水、放牧、采砂等涉水活动。
2. 严禁车辆、机械进入河道及堤防管理范围,避免因水流湍急导致险情。
3. 沿河乡镇、村组要在塌岸段、险工段等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要加强巡查,及时劝阻无关人员沿河岸、登丁坝、靠近危险区域活动,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4.2025年7月30日二滦河河道过水,姜各庄镇、胡坨镇要封堵段庄子至马庄子、木口至马庄子两条漫水路,安排专人看守,禁止一切无关人员通行;
二、加强安全防范
1. 沿河居民请密切关注水位变化,提前做好应急撤离准备,听从属地政府指挥。
2. 家长需切实监护儿童、青少年,禁止其到河边玩耍,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3. 行人、车辆途经桥梁、低洼路段时注意观察水情,绕行漫水路段,切勿强行通过。
三、及时关注预警信息
1. 通过官方渠道(如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应急广播等)获取最新汛情及避险通知。
2. 如遇险情,立即拨打119应急救援电话。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度汛!
乐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