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单宇 通讯员 董云惠)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旨在健全申请公租房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加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压减办事时长、减少群众跑办次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目前,我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已经落地,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数据共享、网上申请、联审联查等方式,实现了公租房申请的高效办理。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具体办理流程:1.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家庭成员登录“冀时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材料,或者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填写《公租房申请家庭情况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录入公租房信息系统,或者由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家庭通过“冀时办”申请。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受理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申报的基本情况和初审意见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提交至区民政部门。2.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家庭收入、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至区住房保障部门。3.区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公租房申请1208件,已经审核通过836件,正在办理372件,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申请时限有效缩短。制定并印发了《唐山市高效办成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优化审核流程、多部门数据共享,将审核时限由90天压缩至30天,实现“一次跑办、一网通办”。二是受理渠道更加便民。一方面,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群众可登录“冀时办”小程序,自行填报信息、在线申请。另一方面,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均设立咨询服务窗口,线下受理业务,由工作人员帮助录入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网上统一审核,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政策培训及时跟进。组织县(市、区)住建、民政和街道办、社区340名业务办理人员,分四批开展政策培训,带领技术专家深入县(市、区)讲解系统应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审核,为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奠定基础,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