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9 19:57:30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中国唐山网站、华北理工大学网站

最新选聘公告!

◇遵化市选聘工作人员8名

◇华北理工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

遵化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遵化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2)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

《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包含该一级学科(专业类)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名称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等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及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及以上专业名称(专业类)与岗位条件要求中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专业类)一字不差,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专业类)。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12月22日前取得国外(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5年12月22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12月22日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公告。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发布。

(二)网上报名方式、时间和基本程序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39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7日17:00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选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选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的账号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登录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妥善保管。

4.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系统首页的报名流程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前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由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网上缴费。选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元,缴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地点: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海康二条4号)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出具以下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关于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

2.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6年1月6日。进入面试人员请于1月4日9:00起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成绩、是否进入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https://gongkaizhaokao.tsrcw.com)”公布。

(五)体检

体检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遵化市卫生健康局实施相关考察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选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

五、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电话:0315-8019516

卫健部门电话:0315-8730535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遵化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文、理、经、管、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等教育层次和类别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校园。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华北理工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包括博士研究生10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9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应聘人员,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我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引进是建设一流师资队伍的有效途径,对学科建设、专业发展、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积极对接河北省八大产业需求,聚焦优势和特色学科,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博士的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培养和科研水平。当前,华北理工大学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满足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s://rsc.ncst.edu.cn)、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由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华北理工大学行政楼501,电话0315-8805129,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名表(附件2)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简历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报名表(附件2)和有关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由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情况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二级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问答等环节,重点考察基本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学校按岗位需求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华北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对其进行教师准入查询和资格条件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s://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1(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高老师、裴老师

联系电话:0315-8805129

手机号码:15632588201

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

附件:

1.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华北理工大学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华北理工大学

2025年12月18日

编辑: 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