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12月29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唐山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唐山市2026年民生工程项目
九、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