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海上交通管理,维护海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设施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海域污染,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唐山市司法局会同唐山海事局起草了《唐山市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乐亭县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大街中段(唐山海事局)(邮政编码:0636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msazfdc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唐山市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唐山市司法局
唐山海事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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