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6 08:30:00 | 环渤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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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世纪号及海洋石油112FPSO坞修保产新建海管及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渤海世纪号及海洋石油112FPSO坞修保产新建海管及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渤海世纪号及海洋石油112FPSO坞修保产新建海管及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渤海世纪号及海洋石油112FPSO坞修保产新建海管及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秦皇岛32-6油田、曹妃甸油田均位于中国渤海湾海域。渤海世纪号及海洋石油112FPSO坞修保产新建海管及改造项目拟新建2条海底混输管道,将秦皇岛32-6油田和曹妃甸油田联通起来,并对相关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中国海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大厦A座

联 系 人:王战锋

电  话:022-66501825

邮  箱:wangzhf2@cnooc.com.cn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25层

联 系 人:张亚宁

电  话:010-89913835

邮  箱:zhangyn25@cnooc.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本网页下方链接获取及填写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6年8月6日

编辑: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