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灿烂谱华章
——河北乐亭县公安局强力推进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见实效
图为该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兼党委书记李春(右一)在整治现场指导工作。
进入渤海湾畔的乐亭县城,一种清新的感觉扑面而来。英姿飒爽、动作规范标准的交警指挥,人行依规、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优美的环境,还有那连贯一致、设置完备的交通标志标线,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给八方来客留下耳目一新的感觉。
当河北省交管局交通秩序整治暗访组来到乐亭,深深被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健全完善的管理措施,标准规范的交警指挥所吸引。在深入调研,全面了解中,暗访组对这座10.6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新兴城市取得如此佳绩感到震撼,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审慎决定,在乐亭县组织召开全省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现场会,向全省推广乐亭交通整治经验。随后,省公安厅《公安简报》、省交管局《交管简报》相继刊发乐亭县公安局在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回首往昔,这座有冀东明珠之称的县城竟无一盏信号灯,道路历史欠账多,路网设计不合理,交通设施严重滞后,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极弱,车辆乱停乱放,路口抢道横穿,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与蓬勃发展的县域经济、日新月异的城市容貌形成极大反差。县公安局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把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作为服务县域发展大局,融入构建和谐乐亭的重要内容,以河北省交通秩序整治三年大变样活动为契机,拉开了全面整治交通秩序的序幕,并在较短时间内使交通秩序成为乐亭发展的又一道靓丽风景。
安全观念,在深入宣传中得到提升
道路交通秩序的改善,关键在于交通参与者素质的提高和观念的更新。乐亭县公安局始终把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着力培育交通出行遵规守纪的良好社会风尚。
完善交通出行规范性文件。针对城区交通安全形势,本着强化引导、逐步规范的原则,认真谋划制定配套文件,严格规范交通出行行为。先后组织发布了《关于大力整治交通秩序,服务“创卫”工作的通告》、《禁止电动三轮车在城区部分路段行驶的通告》、《严禁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乱放的通告》、《禁止农用车在大钊路行驶的通告》,印制了《致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致城区居民的一封信》、《交通安全提示卡》等宣传材料,夯实了全面整治交通秩序的基础。
强化交通法规的宣传普及。着眼提高全民的遵规守纪意识,积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坚活动。利用宣传车流动广播、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盘、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展板挂图和组织民警深入沿街各商铺、门市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努力扩大交通知识及相关规范的知晓率。目前,共举行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9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41次,悬挂、张贴标语216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宣传载体建设。强化重点区域宣传。在车站、社区、中小学校、城中村等重点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橱窗12个、喷写墙体标语56处、设置大型永久性宣传标牌43块、大型巨幅喷绘宣传牌10处、制作布质宣传标语300幅、制作交通事故警示展牌96块,使法律法规宣传拓展到城区每一个领域。突出面向重点人群的规章制度宣传。把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重点,通过为城区各学校选派校外辅导员,依托课堂教育,开展 “小手拉大手”、“小交警韵律操”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形式,使学生深入了解交通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起到了良好的辐射作用。突出正反典型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交通整治宣传专栏”,加强对遵规守纪典型予以宣传的同时,突出对违法停车、违法掉头、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通过案例剖析形式曝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76次,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27起,为规范交通秩序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交通设施,在加大投入中得到完善
完备的交通设施是提高道路承载能力,改善交通秩序的前提。先后投入318万元,对交通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
着力完善交通标志。推动交通标线的全面覆盖,先后三次施划富强街、金融街、茂源街、永安路等19条街道,大小32个路口的交通标线,施划公路里程50余公里。完善隔离设施。改造金融街、冷大路中心护栏,设置人行横道钢柱5处,防撞桶10个,在西大桥、北大桥、西岗、承启岗等处的主干道增设墩式隔离护栏310多米,有效地规范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在主要交通路口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14个,提高了路口通行能力和管理水平。
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为满足城区人流集聚和车辆增加的现实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规范和设置北新街老城关医院西邻,东西大街招待所院内、信访局门前、四美照相馆东邻,金融街县医院、建设银行、保险公司、汇丰商场、夏日超市、大东方购物广场、金天地购物广场门前等停车场17处,新增停车位932个;在富强街、茂源街、大钊路、北新街等城区主干道,施划临时机动车停车泊位273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625个,有效缓解了城区停车的压力。
全面提高交警装备水平。在增加70余名协勤力量的同时,为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新购置执勤警车5辆、各种警用器械126套、警务通15部、对讲机20台、照相机17台、摄像机2台、酒精测试仪3台、安装电子监控设备1套。在全唐山市率先实施了“天眼工程”,在城区设置电子视频监控点156处,交通路口智能卡点106处。交通流量密集区安装视频探头50个,摄像机218个,初步实现了电子监控覆全城,增强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交通秩序,在严肃整治中得到明显改善
依法治理,人性化执法是交通秩序整治的关键。公安局强化合力攻关,充分发挥交警、巡警的作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倡导人性化执法,使城区交通环境出现明显变化。
强化依法管理。健全城区街段管理责任制,对城区7条主要街道划分成16个整治路段,逐段定人、定岗、定责,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大中午和晚上执勤警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警时间。不断加大巡查密度,采取白天与夜间相结合、定点设岗与流动巡逻、常规检查与突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扰乱城区交通环境和危害群众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上限处罚,采取罚款、记分、扣车、拘留等多种有效措施,形成了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仅今年以来,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10万起,处罚63266人次,行政拘留违法人员79人,暂扣机动车1133辆,查扣电动三轮车267辆,查处大型货车走禁行线276起,查处违法停车和违法掉头7845起,违法记分17812分,营造了强大的整治攻势。 加强对重点车辆的人性化管理。电动三轮车无序运营是群众反映的热点,是交通管理的难点。针对电动三轮车出租营运人员下岗职工多的实际,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的新机制。一是指定营运区,划定禁行区;二是通过政府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三是与城管局联手建立了对从事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及其从业人员,建立逐车性能检验和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四是对顶风违规营运、屡教不改者严整严治,已取缔方向、制动、灯光存在问题的车辆171辆,查扣无营运手序车辆275辆,取消1100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三轮车上路营运资格。 乐亭县公安局正是依靠事争一流,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使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走在了全省前列,谱就了乐亭城区交通管理的新篇章,让市民和来乐亭的八方宾客热切感受到灿烂金盾绽放出的夺目光彩。
图为交通民警指挥机动车进入停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