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区实行“一县两区”管理体制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倪大辉)记者获悉,曹妃甸新区实行“一县两区”的管理体制。
据介绍,曹妃甸新区实行“一县两区”的管理体制,即把唐海县、曹妃甸工业区、南堡经济开发区统一纳入曹妃甸新区管理范围。设立中共唐山市委曹妃甸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唐山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副市级,对辖区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将曹妃甸工业区管理机构由唐山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曹妃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行政机构;将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由唐山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曹妃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的行政机构。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曹妃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招商合作局3个内设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曹妃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20名,其中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名(副市级),兼唐海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副主任1名(副市级),兼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主任2名(正处级),其中1名兼唐海县县委副书记、人民政府县长,1名兼南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立曹妃甸新区后,曹妃甸工业区副书记兼常务副主任1名暂保留为副市级,曹妃甸工业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内设机构不变;唐海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不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履行辖区内社会行政管理工作职能,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由唐海县财政局分账管理。
曹妃甸新区工作委员会对所辖区域行使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研究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按照市委授权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区内党的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组织协调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上级党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发建设管理职能,新区行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唐海县政府承担。管委会具体职责是:
1.编制新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编制新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
3.审批辖区内各行政区、工业区(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做好规划环境保护评审工作;审批或审核建在辖区内的投资项目,协调、组织辖区内跨行政区、功能区建设项目的实施。
4.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投融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新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6.负责唐山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