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超通讯员晓涵永生)由于一时疏忽,一名个体商贩竟将一张万元存单放在了所卖衣服的兜里。衣服被人买走后,发现丢失存单的商贩立即挂失,却发现万余元存款已被人取走。4个小时之后,在民警的帮助下,万元存款失而复得。
4月14日是乐亭县中堡镇大集,中午12许,个体商贩阿红匆匆来到中堡派出所报案:她在赶集卖衣服时将已到期的存单放在出售的衣服中,一时疏忽,竟然将一张13000元信用社存单和衣服一同“卖”了出去,散集后她急急忙忙到信用社挂失,发现存款已被他人如数取走。
接到报警后,中堡派出所和县局刑警大队取得联系展开调查,他们发现,银行的取款记录上,取款人的签名为袁某。经查,乐亭县名叫“袁某”的共有5人,其中一名女性为中堡镇某村人。
民警找到袁某后,袁某对取款一事否认,但其眼神却十分慌乱,见此情况,对袁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最后,袁不住强大的心理压力,承认了其冒取存事实。
原来,袁某的姐姐张某在赶集时买件衣服,到家后发现装衣服的塑料袋内有一张数额不菲的定期存单,并且存单到期。一下子被天上掉的“馅饼”砸中,当时就起了私心,指使其小姑袁某把钱出来。随后民警与袁某一起找到张某,张场承认错误并将已取出的存款交给民警
下午4时许,民警将钱如数交到了手上,13000元钱经过4个小时后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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