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优惠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刘珲)日前,我市出台多项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我市畅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立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便捷的全方位服务。实施“唐山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培训计划”,建立一批我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培训基地,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纳入政府普惠制培训范畴。在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立“唐山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园”,主要支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及研发项目或文化创意类项目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园,并提供相关扶持政策。设立“唐山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主要用于对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的资助、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园的建设以及创业典型表彰奖励等。
凡在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享受以下优惠:1.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一年之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如果创业人员带动就业的人数比例达到1∶5以上,可将免征奖励政策延长至三年。3.可按相关程序及规定申请2万元至5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毕业生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5万元及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5.2009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