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未就业特困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刘珲)记者从市人事部门获悉,我市对未就业特困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计划。
凡家庭申领了《唐山市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城乡低保证》的唐山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为特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通过网上登记审核、社区走访摸底、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统计等形式,掌握全市特困毕业生实际情况,建立特困毕业生库,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对特困毕业生,其所在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市县两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特困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一村一名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等活动优先接纳特困毕业生。政府就业部门对特困毕业生要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未就业的特困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保险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