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田林齐欣
原本想在网站上买一件低价羽绒服,谁知道被忽悠到“钓鱼”网站,一下子损失了近300元。昨日,唐山市丰润区韩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被“钓鱼”的经历。
网站购物哪知财物两空
日前,韩女士打算在网上购买一件羽绒服。经过精挑细选,她在网上相中了一件羽绒服。货比三家后,2009年12月31日韩女士决定从价格最低的那家网店购买。
“我给店主在网站上发了信息,店主告诉我他最近忙着实体店,在网站上联系不方便,于是给了我一个QQ号。”韩女士说,“在QQ上,他发给我一个链接,我点开后发现就是购物网站的界面,就直接付了款。”韩女士告诉记者,她看到该网站显示的付款方式是直接打到个人账户,当时没有多想,就按照“支付宝”的支付程序进行付款。
付款后,韩女士再次登录购物网站,想查询一下购物信息。但是结果让她大吃一惊,网站上根本就没有她购买羽绒服的任何信息,“支付宝”上也没显示有这笔钱。随后,韩女士试图再次通过QQ联系卖家,可是对方一直没上线。
“我马上联系了网站工作人员,对方说我上的应该是一个‘钓鱼’网站。我也仔细回忆了一下,在付款时‘钓鱼’网站的界面和程序都和正规网站一样,就是这样我才被骗了。”韩女士说,“希望大家在网购时千万小心,不要犯和我一样的错误。”
律师提醒:网上购物需多加小心
对于类似的网购被骗事件,唐山市正义律师事务所李海平律师表示,这是目前网络购物中存在的较大的问题,他建议买家在被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李律师也表示,本案实际属于诈骗行为,但我国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为起点,因此本案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即便报案,公安机关在处理时也没有什么太好的方法。
李律师提醒喜欢网购的朋友,在网购时要选择合适的网站;在找到需要的商品后,不要着急拍下,先和店主交流,确定邮费和交易商品的细节问题。付款时最好在自己的电脑登录,最好选择第三方支付方式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对于太便宜而且要预支付的商家不要轻信;留下交易记录,在发生纠纷时这些也算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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