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史晓涵 赵永生)近日,乐亭县胡坨镇一男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拘。然而,令人堪为称奇的是,该男子是由“借”变“偷”,一步步把自己送入班房。
23岁的杨某是乐亭县胡坨镇人。今年2月26日上午,杨某给同村人李某打电话,说想借李某家的“三码车”一用。李某当时正在田里干活,就对杨某说让他等等。杨某一时心急,就擅自来到李家后院,直接把车开到了自家。过了10分钟,李某回家取车,发现车不见了,就给杨某打电话说车丢了。在贪心的驱使下,杨某假意不知此事,李某只好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杨某把车开到乐亭冀东果菜批发市场隐藏,准备择日出手。
3月3日,杨某把车开到倴城集市寻找买主。不多时就来了两名男子前来打听。因为手上有一个捡来的“王猛”的驾驶证,杨某便自称叫“王猛”。双方谈好价格后,买主提议要看行车本,杨某假称行车本丢了。见此情况,买主并未付款,只是说等杨某把行车本找到了再来提车。为了拿到李某的行车本,杨某再次绞尽脑汁。当日下午,杨某径直来到李家,谎称自己的行车本丢了,想借李某的看看样子,然后复制一个。毫无警觉的李某把行车本拿了出来,杨某看完后假装聊了一会儿天,临走时趁人不注意把行车本揣入囊中。3月4日下午,杨某给买主打电话,称行车本找到了,让其过来取车。当日下午8时许,双方在汀流河镇完成交易。
3月6日,办案民警获得线索,李某丢失的车辆在滦县出现,目前在一曾姓男子手中,车牌号都没有换。民警立即赶赴滦县查扣了该车。据曾某交待,车是他从一个叫“王猛”的人手中花17600元买的,双方还立了字据。曾某还提供,买车时“王猛”没有带行车本,次日将行车本拿来后才买的车。办案民警按照协议中的地址找到姜各庄镇王猛,王猛称驾驶本丢了有一段时间了,经审讯及辨认工作,“王猛”的作案嫌疑得到排除。这时受害人李某提供,3月3日本村杨某曾到其家看过行车本,后来行车本就不见了。经滦县买车人辨认,杨某正是当天卖车的男子。随后,民警将杨某从家中抓获。
经审讯,杨某对偷车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