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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10-04-22 2:31 来源:环渤海新闻网  

  唐山市“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唐山市“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健组发[2010]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唐山市“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各地各单位务必将此《方案》转发至所属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健康单位”工作体系。唐山市“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领导小组2010年4月13日

  为推进“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调动全民全社会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加快我市健康城市建设进程,夯实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基础,根据《2010年“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工作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贴近基层、夯实基础,城乡联动、各方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为目标,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机制,全面开展“健康单位”建设,营造健康有益生活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重点推进三项创建活动。

  1.创建“健康县(市)区”、“健康乡镇(街道)”、“健康村庄(社区)”。2010年底,创建“健康县(市)区”3-5个、健康乡镇(街道)30个、健康村庄(社区)100个。到2012年底,共创建成“健康县(市)区”8-10个、“健康乡镇(街道)”100个、“健康村庄”500个。

  2.创建“健康单位”。2010年底,20%的学校、医院、机关、公园(广场)初步达到“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健康公园(广场)”的基本要求,到2012年底,达到50%的创建比例;2010年底,10%的市场、宾馆、饭店、商场初步达到“健康市场”、“健康宾馆”、“健康饭店”、“健康商场”的基本要求,到2012年底,达到30%的创建比例;2010年底,10%的企业初步达到“健康企业”的基本要求,到2012年底,达到30%的创建比例。

  3.创建“健康公共场所”。2010年底,10%的农贸市场、汽车站、火车站、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初步达到“健康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到2012年底,达到30%的创建比例。

  三、责任分工

  1.创建“健康县(市)区”、“健康乡镇(街道)”、“健康村庄(社区)”,责任单位为各县(市)区政府。

  2.创建“健康单位”的责任分工,市直各党政机关由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市属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省驻唐企业和市属企业由国资委负责。

  3.创建“健康公共场所”工作由各类公共场所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评审程序

  1.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试行)进行评估,经自评完全符合基本条件和评估指标要求的单位,可以提出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创建“健康单位”自评报告。“健康县(市)区”、“健康乡镇(街道)”、“健康村庄(社区)”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健康办负责;“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健康公园(广场)”和“健康公共场所”的申报和初审工作,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健康办。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底前,创建时间为1年。

  2.考核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市健康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评估组适时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实地评估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向市健康办提交评估报告,由市健康办综合考核后上报市创建“健康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3.命名表彰。根据市领导小组审定情况,对符合标准的健康单位予以命名。

  4.监督管理。创建“健康单位”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每一年复评一次,市健康办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将大力宣传和推广其先进经验。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限期改进;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未评为市级健康单位的,不能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对长期不开展或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五、保障措施

  “健康单位”创建,以提高健康素质、创造健康环境、倡导健康生活为核心,重在过程、重在参与、重在实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原则,从建设健康城市、共享健康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创建“健康单位”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市成立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彦洪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高瑞华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责任部门主要同志任成员的创建“健康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健康办),具体负责规划、指导、督查、协调创建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创建的工作机制。

  2.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各地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精心谋划制订完备的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创建。要广泛动员,上下联动,人人参与,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提高创建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迅速跟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简报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追求文明、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使追求健康、构建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

  4.落实责任,强势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明确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认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和指标。落实人员经费,逐步增加预算,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针对不同单位的工作特点,在提高健康素质、服务水平、办事效能上下功夫,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真正把创建活动搞得富有特色、富有深度、富有成效。

  5.对标达标,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健康单位”创建标准,精心细化考评内容,立足高标准、严要求,一件一件抓好到位,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做到组织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有序推进创建活动。市健康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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