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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乡村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近郊区新民居建设
位于主城区周边10公里以内和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的村庄,要按照近郊区城市化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合村联建新型居住社区,实行农村与城市社区完全接轨,加快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开展撤村改居、撤乡改街试点工作,推进主城区及各县(市)城近郊区率先实现城市化,加快农民向市民转变。
2010年,主城区近郊重点抓好路南西南片区、路北许各寨片区、开平开越片区、丰润常庄片区、丰南小岔河片区等5个城郊城镇化发展试点建设,集中建设居民小区,以主城区的扩大带动近郊城市化。
各县(市)区要结合县城扩容升级,按照城区拓展1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扩容10万人的要求,扩大联建村数,重点打造1-2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到2012年,主城区近郊及各县(市)区城周边通过延伸、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连片、联村建设新型社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加快推进中心镇新民居建设
以新民居建设为载体,吸纳中心镇周边村户向中心镇集中,向新型农民社区靠拢。加快产业人口聚集,抓大镇域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心镇的建设水平。2010年,着力培育建设6个产业基础好,人口聚集能力强,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镇,将其作为全市重点中心镇建设的先导区,建成区域特色经济中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和城乡管理体制创新的示范区;2012年重点中心镇达到19个;到2020年重点中心镇达到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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