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赵峻飙 白硕)2010年6月15日14时许,唐山市高新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远洋城附近巡逻时,发现两名可疑人员正在与一电动三轮车车主争执,而其中一男子与分局下发的协查通报中的嫌疑人十分相像。为防止被嫌疑人发现,巡逻民警便装上前包围。经过仔细辨认,确认该男子为协查通报中的邸某,立即将两名嫌疑人带回分局进行审查。
经大量走访现场证人,取得了嫌疑人于当日13时30分许在建设路与丰源道交叉口西侧61路公交站点附近,故意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声称被王某撞伤向王某索要钱财,实施敲诈勒索的确凿证据。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邸某(男,39岁,家住高各庄楼,2001年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2年,2007年强制戒毒半年,2010年因涉嫌抢劫被新立庄所监视居住至今)、胡某(女,33岁,家住西北井楼)两人对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胡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200元罚款。嫌疑人邸某已移交分局刑警大队进一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