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执勤交警抢劫家教女生
一青年恶行累累被判四年零九个月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酒后驾车肇事又打伤执勤交警牞谎称招聘家教抢劫女大学生,这名男青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9年4月18日17时40分许,张某某酒后驾驶捷达轿车行至唐山市路北区建设路与长虹道交叉口时,因违章行驶与另一轿车相撞,在此执勤的交警处理该起事故时,张某某无故对交警进行殴打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交警的伤情为轻微伤。
2009年8月22日,张某某及一同伙预谋以聘用家教名义抢劫女学生,二人与被害人陈某(女,唐山某学院学生)取得联系。14时许,张某某及同伙将陈某约至唐山市路南区某地见面后,二人驾车将陈某带离此处。途中强行蒙上陈某双眼并用胶带纸对其进行捆绑,二人抢走陈某随身携带的手机一部及现金60元,行至丰润区境内时将其扔弃在玉米地后逃离。然而机警的女大学生早已偷偷记下了张某某的车牌号码,公安人员顺藤摸瓜迅速将张某某抓获,在证据面前,张某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妨害公务和抢劫的全部罪行。
路北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张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牞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张某某通过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对张某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张彦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