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飞贼”滦南折翅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2月20日,随着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落网,一个危害高速货运司机一年半之久,疯狂作案50余起,涉案总值80余万元的特大盗窃团伙,在滦南警方历时3个月的缜密侦查下,被彻底摧毁,七名高速“飞贼”悉数落网,折翅滦南。
2010年入冬以来,滦南县警方连续接到数起在沿海高速公路跑运输的司机报案,称他们在夜间行驶在沿海高速公路上时,车上运输的货物“不翼而飞”。滦南警方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在调查中发现,类似案件自2009年9月份以来在唐山、天津、秦皇岛、滦南、唐海、滦县等地时有发生,不少受害货运司机反响强烈。
专案组成立以后,立即兵分两路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当中。一路在沿海高速各主要进出口蹲坑守候;一路走访受害人和各服务区,寻找案件线索。半个月时间过去以后,犯罪嫌疑人却一起案件也没做,寻找线索的侦查员也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时陷入迷茫之中。
面对困难,专案组民警没有气馁。回过头来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总结。通过分析,办案人员总结出:一、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遍布河北沿海高速全线,跨天津、唐山、秦皇岛三地,属典型的流窜作案,且作案时间均在夜间;二、通过模拟作案过程看,嫌疑人应是驾车,采取关闭大灯,尾随大货,割绳盗卸货物的作案手法。应是团伙作案;三、据一受害人反映,案发前曾发现一辆蓝色单排小货车曾随行一段时间;四、作案人员手法熟练、行动迅速,完成作案时间较短。因此,嫌疑人对沿海高速公路的路况和上、下入口一定非常熟悉,可能是有人经常在沿海路上行驶或其家就住在沿海高速公路附近。五、作案频繁,盗窃物资种类繁多,包括粮食、电器、服装鞋帽、化学制剂等。如此多的种类,且有些不是日常生活所需,就此推断,应有销赃渠道。
通过上述分析,办案民警修正了侦查方向,把侦查范围扩大到天津、唐山、秦皇岛三市十数个沿海高速公路的周边县区。重新兵分两路,一路以车找人,到各地排查蓝色单排小货,并与案发时通过高速监控录像找到的车辆进行对比。一路以物找人,到各地的百货商场、杂货店查找疑似盗窃物品。然而,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过去之后,案情仍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侦破工作再次回到了起点。
正在办案民警百思不解的时候,一个偶然的事情使案件侦破取得了重大突破。2010年12月20日,办案民警赵正义在调查走访时,路过一集市,因人多货杂造成交通不便。看着道路两边的货物,赵正义灵机一动:如果盗窃来的货物在各个农村集市上进行分散销赃,一定很容易避开侦查员的耳目。这个想法让专案组民警眼前一亮,于是调查工作围绕农村集市再次展开。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12月24日,侦查员通过走访,在滦南县倴城镇集市上得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有群众反映,一个家住扒齿港镇某村,名叫陈某的男子多次到集市上卖货,货物种类不固定,电器、衣服、粮食什么都有。这与高速公路上丢失的货物十分相符。得到这一线索后,考虑到此案是团伙作案,民警们没有打草惊蛇。侦查中,民警们发现陈某的舅舅刘某与其联系密切,且有一辆蓝色单排小货车。从刑事特情情报中心也反映出,扒齿港镇附近经常有人驾驶小型货车夜间出行,活动规律极不正常。就此,侦查员确定陈、刘二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二人进行了严密监控。随后,通过查询陈某的通话记录还发现李某(滦南县人)、王某(滦南县人)、夏某(滦南县人)等3人与其联系密切,参与作案的可能性极大。至此,一个高速公路盗窃团伙基本浮出水面。
2010年12月25日,专案组民警火速出击,将陈、刘、李、王等4人传唤到案(夏某在逃)。经突审,该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交待了自2009年9月份以来,在沿海高速公路疯狂盗窃的犯罪事实,同时交待出刘某某(滦南县人)、许某(玉田县人)等2人曾多次帮助他们销赃。2月7日在逃的夏某被抓获。2月14日、20日,刘某某、许某也分别被滦南警方抓获。至此危害沿海高速公路货运人的特大盗窃团伙覆灭。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李跃安张怀平冯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