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宫
问:青少年宫是公益性文化场所,在创建文明城市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主要有以下内容:
公共场所道德: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和袒胸裸背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活动阵地建设:青少年宫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要显示活动场所80%以上的活动时间是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收取成本费用。
安全保障:在主干道的交通路口、主干道的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烟雾探测器、烟感/温感、喷淋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通畅,消防通道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创建工作氛围: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文明创建活动、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加强规划和建设: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体现公益性原则:坚持面向广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80%的时间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坚持常年开放,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无挤占、挪用、租借等现象。
网络阵地:青少年宫的上网设施,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并有实现持续运营、规范管理、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