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部分少数民族职工开斋(尔代)节放假的通知
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是我国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保安族、撒拉族、东乡族10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开斋(尔代)节”。根据《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回族“三大节”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斋(尔代)节对以上10个少数民族职工放假一天,工资照发。确因工作需要,在开斋(尔代)节当天上班的可给予补假(不另行文)。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