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牌假证多次违法 “连本带利”被罚1.6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一男子将捡到的他人驾驶证换上了自己的照片,自以为从此交通违法便可逃避罚款处罚,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日前终被滦县公安交警查获。其40余次交通违法所被处罚款及滞纳金达1.2万元,加上当天交通违法行为,该男子所需缴纳罚款总金额高达1.6万元,此外还被处15日拘留,并被记满12分。
12月7日13时30分许,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迁曹省道滦县茨榆坨路段执勤,发现一辆大型货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便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随后出示的驾驶证显示其名叫“徐某”,系黑龙江省人。民警经查验发现,尽管驾驶证上的照片与实际驾驶人相貌一致,但从整体看证件有造假嫌疑。民警随即查询车辆牌号,又发现大型货车实际车主与驾驶人所说不符。证、车均有较大疑点,民警遂依法将车辆暂扣,并将驾驶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经网上查询,民警查明“徐某”至目前竟有40余笔交通违法的罚款没有缴纳。
在民警的进一步说服教育下,这名驾驶人最终承认其并非“徐某”,是古冶区人,使用的驾驶证是捡来的,并将证件上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其驾驶车辆悬挂的号牌也是伪造的。其曾在唐海、滦南、古冶、滦县使用假牌假证,多次交通违法。滦县交警针对该男子当天的交通违法,以及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合并执行4000元罚款的处罚,并记满12分。此外,该男子还为其他40余次交通违法“埋单”——包括罚款及所产生的滞纳金共计1.2万元。
(海波、俊鹏、鸣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