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吴艳丽
记者昨日从唐山路北警方获悉,一东北男子以租房为名实施抢劫,险些将女房主勒死。记者昨日对办案民警及受害人进行了采访。
受害人庞女士家住唐山市路北区碑子院,由于家中有空房,庞女士便贴出小广告,欲出租家里的厢房。刚贴出广告不久,庞女士就接到了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说是要到家中看看房子。2月18日,该男子如约来到庞女士家。
“当天早上8点15分,这名男子来到了我家,当时就我一人在家。他先看了看房子,感觉挺满意,就说要等他对象和小姨子过来再看看。”庞女士对记者说,该男子随后出门说去接对象,“我后来想他肯定是出去看看外面有没有人,好准备下手。”
不一会,该男子又转身进来,问庞女士的正房出不出租。庞女士表示正房自己还要住,不出租。谁知该男子转身就往正房走,庞女士当时就感觉不太对劲,跟着也进了屋。“我想起来我那屋有三个手机,可等我进屋再找手机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个了。”庞女士就对该男子说让他出去,但该男子立即露出狰容。
庞女士说,“我把手机、钱都给你。”但那名男子并不满足,拽过床上的一件毛衣就勒住了庞女士的脖子。双方僵持了有十分钟,庞女士最终体力不支,晕倒在地。
9时30分许,庞女士清醒了过来,来到镜子跟前一看自己的样子,可把庞女士吓坏了。镜子中的自己满脸都是青紫色,一只眼睛向外突出,脖子上有着深深的勒痕。为了避免吓坏外人,庞女士戴上口罩和帽子,来到外面,借用别人的手机报了警。
路北警方接报警后,迅速展开侦破工作,并最终确定东北男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经过分析,认为刘某逃回老家的可能性较大,于是立即来到刘某老家吉林省梨树县。但当民警赶到时,刘某已逃往外地。由于刘某反侦查意识较强,每到一地均变换身份及联系方式,且在同一城市停留时间均不长,给警方的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随后,民警循线追击,行程数千公里,历时16天,最终于3月12日下午在辽宁省普兰店市一砖厂内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连夜突审,刘某对入室抢劫庞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其还供认了于2011年9月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入室抢劫案一起,于今年2月15日、16日因经济拮据,在唐山预谋以租房名义入室抢劫,但因两次均有旁人在场而未遂的犯罪事实。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押解回唐山,并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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