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李玉波 张云萍)近日,唐山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伪造、变造机动车牌照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同时因未考取驾驶证非法驾车受到双重处罚。
当日上午8时30分许,正在县城南大街与友谊路路口执勤的交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津AQxxxx的小型汽车的牌照有问题,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刘某(男20岁)没有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于是交警将其扣至交警大队。
经过网上查询,该车使用的是假牌照,这种行为属于故意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交警在对刘某的询问中得知,该车是刘某的父亲两个月前从熟人手中购买的二手车,当时并不知道是假牌照。
交警随后向其介绍了该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指出购买二手车容易上当受骗甚至涉嫌犯罪的后果。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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