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送来救命钱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多亏了‘新农合’,要不你妈这病的花消,就得把咱家拖穷。”说起“新农合”,我的岳父激动不已。
我的岳父是乐亭镇三刘庄村农民,和岳母靠种田过日子,老两口虽然收入不是很多,生活却也幸福祥和。但自从岳母因患卵巢癌手术后,家里的生活就失去了安宁。
2005年12月的一天,我去岳父家里时正赶上村里动员村民参加“新农合”。村干部说个人掏15元钱,生病住院的话就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部分费用。当时,岳父还有点犹豫,不想交这钱。我说:“每人每年15元钱也不多,真有病了还能报销一部分费用,没病更好,就当买个平安。”就这样,岳父岳母办理了“新农合”,没想到很快就派上了大用场。
2006年1月20日,我的岳母被确诊为卵巢癌晚期,当时医生断言最多有一年的生命期。为了挽救岳母的生命,我们不言放弃,为岳母进行了手术治疗。办理出院手续时,岳母医疗住院费花去5000多元,其中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是4448.15元,按照规定报销1779.26元,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年底时,全县新农合基金出现结余,又对因大病住院的患者给予了第二次补偿。
新农合政策,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也缓解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在与病魔抗争的6年多的时间里,岳母经过一次次地手术、一次次地放化疗,仅住院费用就花去10万多元(不含平时从药店购买的药品费用),这笔医疗费用对于我们这个本来就属于一般收入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幸运的是,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累计75526.12元,按每年规定的报销比例(县内比例分别40%、55%、65%,县外是45%),累计获得报销款42556.36元,这笔钱犹如雪中送炭,让我们一家人深切享受到“新农合”政策带来的无限温暖。
“‘新农合’就是好啊,不仅送来了救命钱,还帮着你妈创造了生命奇迹!”岳父满含深情地说。 刘凤敏(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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