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手机退货难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80多岁的张先生花799元买来的竟是一个“无声”手机,并遭遇了退货难题。
日前,张先生从我市某商贸公司花799元买了一款手机,回家后发现手机没声音,无法正常通话。第二天,他来到该手机销售处,要求销售人员帮助调出声音,但销售人员也没能把手机声音调出来。他提出退货要求,被拒绝。销售人员只答应为其换机。无奈,他投诉到路北区河北路工商分局12315,希望工商部门帮助解决纠纷。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最终,该公司承认了自身的错误,按发货票价格向张先生一次性退清手机货款799元。 (张楠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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