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枫楠 白硕 刘芳) 近日,丰南交警大队查处了一名涉嫌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四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对其进行了罚款6000元及行政拘留20天的严厉处罚。
据民警介绍,今年1月19日13时20分,司机盛某驾驶北斗星车行至稻胥路与新205国道交叉口时,被正在执行查处酒驾任务的丰南交警拦截。经检测,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盛某出示了一个名叫王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E),王某证件被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
2月份,王某到丰南交警大队说明情况,民警立即对此事进行了细致调查,查出盛某为真正的违法行为人,立即撤销了对王某的处罚,并将酒后驾驶违法信息录入到盛某的个人记录中。随后,经交警、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全力侦查,终于在5月31日下午将盛某成功查获。
据盛某交代,自己之前捡到了一个名叫王某的驾驶证,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盛某便用自己的照片替换了王某的照片。被执勤民警查出酒后驾车后,因自己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普通二轮摩托车)且未随身携带,便向交警提供了伪造、变造的王某的驾驶证。
盛某对自己酒后驾驶,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