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者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5月17日夜21时许,玉田县玉石公路双汇路段发生一起肇事致人死亡大案。接到报警的玉田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金志兴等接报后旋即赶到现场,但见路面上除了死者流的一滩血迹和一双女式高跟鞋外,不远处停放一辆挂有冀BXXXXX号牌的轿车。办案民警四处呼喊寻找该车驾驶人。不一会,黑暗中从不远处过来一个自称叫吴某山的青年男子,承认自己就是该车驾驶人。此时死者已被120送往医院,办案民警待拍完现场照片提取痕迹物证后即将这个吴某山连同肇事车辆押回交警大队。副中队长谷守成、民警金志兴等对吴某山进行询问时,发现该人讲述的情况与现场勘查的情况及发生事故的时间等不符,经再三追问,他才被迫招认是其兄吴某远找他来冒名顶替的。办案民警意识到此起肇事案之所以找人冒名顶替,其中必有很大隐情。当夜传讯吴某远,吴某远说:当晚他与朋友冯某某等一起在张于铺烧烤店喝酒吃烧烤后,在驶上玉石公路由南向北行至大溜子路段时,吴某远因酒力发作操作不当险些发生交通事故,就让喝酒较少的冯某某驾驶,结果冯某某行至双汇路段时。将一外地步行的女工撞飞于路旁,女工当场死亡。见闯下大祸,为了逃避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法律追究,吴某远就找来没有喝酒的胞弟吴某山冒名顶替。为了抢抓战机,办案民警当即对吴某远进行采血检测,其酒精含量高达104.4mg100ml属醉酒驾车。对此,经报请玉田县公安局批准将其刑事拘留,并对其他涉案人员予以追责。
王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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