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闯关撞伤交警 驾驶人获刑一年零二个月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日前,酒后驾车强行闯关撞伤交警的马某被路北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2011年11月3日中午,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和协警在北新道与兴源道之间的光明路路段依法对酒后驾车情况进行执法检查。13时许,马某酒后驾驶轿车,在光明路段最北侧执法检查的协警于某示意马某停车接受检查,马某驾车继续行驶,并未减速。于某通过对讲机通知南面执法检查的其他民警拦截该车。接到拦车消息后,处于道路中段的中队长王某某发现该车后,在自行车道上招手示意马某停车,但马某仍继续行驶,并未减速。在光明路与北新道交叉口,民警张某某站在直行车道与右转车道黄实线处,在距马某驾驶的机动车30余米处招手示意其停车。马某为逃避交警拦截,违规变道,以时速不低于40公里的速度右转弯,撞到张某某的腿上,将其撞倒。马某见撞伤交警,下车逃跑,被赶到的交警抓获,并移送到路北区公安分局果园乡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人轻伤,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树利、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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