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刘宝仁,男,中共党员,玉田县丁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唐山市第三届道德模范。
担任村干部近40年来,他始终尽职履责,努力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特别是2003年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带领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群众,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和气魄,使丁刘村无论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还是发展经济;无论是村务管理,还是“两委”班子、党员队伍建设,都走在了全乡乃至全县的前列。在全县新农村建设史上创造了数项第一:全县第一个文明生态村、全县第一个电气化建设示范村、全县第一个建设百姓大舞台村、全县第一个沼气村、全县第一批联建示范村。2010年1月17日晚,正在值夜班的刘宝仁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病逝在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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