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瑞柱 瑞明 刘芳) 由于停车位紧张,部分商家在商铺门前公共停车位上放置“禁止泊车”的牌子,禁止他人车辆停放。唐山交警八大队提醒,这种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有的行为是违法的。
8月20日上午,记者跟随唐山八大队交警来到大里路与西山道交叉口,看到一些饭店、商铺、银行网点门前的人行道上,普遍都设置此类“请勿泊车”或“专用车位”的牌子,阻止外来人员在店铺附近停车。尤其是西山道路段违法占用停车位现象最为普遍。在一家饭店门前,交警部门共施划了5个停车位,其中3个已经被店主放置了锥形筒,提前“占地儿”。
据了解,目前交警八大队已经在市中心区域合理规划停车位300余个,目前还正在对南新道、国防道、站前路、大里路等路段规划停车泊位。在施划车位时,交管部门已为各大商铺顾客的出入预留出足够的空间。
根据《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交警八大队民警在此提醒:各沿街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按“门前三包”的范围,维护停车秩序,不得非法占用门前停车泊位或阻止其他车辆停车,在公共停车位私设“禁止泊车”牌属违法行为,交管部门首先会警告并予纠正其违法行为,如拒不改正,交警将依法没收门前私自摆放的锥形筒、“禁止停车”牌等物品。
交警八大队民警表示:今后将针对各沿街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违法占用车位的行为,特别是私设‘禁止泊车’牌的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最大限度地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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