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维护企业权益
唐钢在两起商标被抢注异议案件中获胜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姚永奎、常云亮)近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异议裁定书,裁定唐钢在两起被抢注商标异议案件中获胜,对某企业申请注册“唐钢”牌钢锹及另一家企业申请的“唐钢物资”牌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这一裁决成功保护了唐钢的知识产权,维护了企业权益。
2010年,唐钢法律事务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通过监测国家商标局发布商标注册信息发现,国内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唐钢”牌钢锹,另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唐钢物资”牌商标。“唐钢”牌商标是唐钢公司1993年注册的商标,但商标内容未涵盖钢锹及物资类产品。如果这两家企业注册成功,可能造成消费者对该企业产品与唐钢产品混淆,影响唐钢声誉。为保护“唐钢”这一品牌,唐钢法律事务处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查找相关证据并进行公证,及时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经商标局审理裁定:“唐钢”商标在“钢材”等商品上在先注册并使用,在我国已有较高知名度,“唐钢”牌钢锹商标及“唐钢物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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