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闯红灯说起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鲍仁)
前些年,常听出国回来的人说,一些发达国家的人文明素质很高,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过马路没人闯红灯。当时我还想是否有点“崇洋媚外”?笔者最近去加拿大探亲,在多伦多、蒙特利尔、渥太华等城市逗留一个月,耳濡目染认真观察,果然行人、汽车没看见一个闯红灯的,方信以前听说不假。
在加拿大,无论大城小市路口都没有交警,更没有拿小旗的协警人员。行人、汽车过路口只靠灯指挥,红灯停,白灯行,而且行人都走斑马线。像多伦多、蒙特利尔、温哥华这样的大城市,人多汽车也很多,而且马路比较窄,但人行、车行十分有序,而且汽车在路口转弯时,总是礼让行人先过。30天啊,没看见一个行人闯红灯的,没看见一个汽车与行人争道的,没听见一辆汽车鸣笛的,没看见一起交通事故,连一个轻微刮碰的也没见到,真令人吃惊!笔者还看到,无论司机还是乘客,不论坐前排还是后座,上车后都立即系好安全带,而且司机行车时绝不打手提电话。笔者曾问一位华人朋友:“这儿怎么人人都这样自觉呢?”他笑着回答:“多年早已习惯成自然了,闯红灯反倒不习惯。”
唉呀,对照加拿大的情况,笔者感慨不已。在我市,在我国,每个城市较大路口都有交警,且不只一个,他们指挥车辆、引导行人不要闯红灯,交警在时情况尚好,但也有人不等绿灯亮了便闯;而在没有交警的路口或者晚上,闯红灯的行人或车辆更多,汽车撞人或者两车相撞时有所闻,宝马在路口闯红灯轧死人的事也发生过。为什么会这样?就是不少行人、司机不把闯红灯当作一回事,认为是“小事一桩”。
西方发达国家,人人都把不闯红灯当作遵纪守法的一件“大事”,从小孩子懂事时家长就反复告诉他们,出门绝不能闯红灯,言行身教人人自觉遵守,并且形成习惯。我们呢?无论行人还是司机,当然有很多人遵章守纪不闯红灯,但确有不少人认为闯红灯是“小事一桩”“没当回事”。实践多年的《唐山市民文明公约》中,有一条就是“遵章礼让,出行平安”,其中就包含着不闯红灯这一内容,可惜未能完全落实。最让人遗憾的是,不少闯红灯的行人和司机,缺少的不是交通知识,而是对交通法规没有丝毫敬畏感,连受到交警处罚乃至撞车、撞人都没有负罪感。这就是我们与发达国家公民的差距,文明素质低的差距。
那么,从闯红灯这件事上看,我们的城市居民文明素质的提升还有很大的空间。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上突飞猛进总量已成为世界第二位,我市在经济和文明城建设方面也走在全省前列,但人的文明素质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就拿闯红灯这件事来说,要做到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人人都自觉不闯红灯,做到没有交警也人人不闯红灯,恐怕尚需时日。“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两千多年前荀子的话,于今仍有现实意义。鲁迅先生说:“巨大的建筑,总是一木一石叠起来的,我们何妨做做这一木一石呢?我常做些零碎事,就是如此。再不要把闯红灯当作“小事一桩”了。加强城市文明建设,内容很多,让我们就从人人自觉不闯红灯这件“小事”上做起吧!全市人人做到不闯红灯之时,就是文明素质大提高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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