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民生”这笔账
—2012年我市民政救助保障工作回眸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国祥 李艳辉)
过去的一年里,我市通过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标准等五个同步增长机制,救助保障标准处在全省最高,保障了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更加及时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民政局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指导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和抗洪抢险救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放7000余万元救灾款。面对我市遭受50年不遇的暴雨灾害,紧急调运帐篷1010顶,被褥、衣物1.7万件,发放救灾款7000余万元,确保了10.6万灾民基本生活和灾区稳定。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保从每月363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年1900元提高到2300元,全年发放保障金4.11亿元,保障10.78万户18.2万人。
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每年5418元,分散供养4024元,较去年提高15.6%和11%。保障2.06万名五保老人。加强74所敬老院管理,在院供养1.53万人,集中供养率74%,床位利用率80%以上。
多渠道救助困难群众。筹集4747万元,为低保、五保、优抚、灾民等困难户21万人发放两节补贴。筹集3000万元,医疗救助大病群众4974人。筹集慈善捐款585.43万元,救助支出442万元,救助1800人,其中“寒门学子进校园”救助大学新生547人。发放孤儿补贴268万元。
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全天候服务,每天对市区内主要街道、桥梁涵洞等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拉网式主动救助,全年救助1万多人次。建成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活动。
救助现役困难军人家庭。发挥爱国拥军促进会作用,分两次救助现役困难军人家庭,发放救助金24.5万元。
推动自我扶贫开发。全市确定500个贫困村,其中倒排100个村,由市直单位定点帮扶。按每村30万元标准,34个市管村的扶贫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全年下拨抚恤金1.82亿元,保障4.7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年每户4356元,农村最高的10960元。出台《光荣院管理办法》,567名优抚对象得到更好照顾。投入600万元,改造340户重点优抚对象住房1018间。
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达到8.4万元、转业士官12.6万元,1042人办理了自谋职业。投入211万元,对1055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
发放高龄补贴。各县(市)区全部落实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制度,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丰南区、路南区对85-99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发放1000元,路北区对80-99岁以上困难老人每年发1000元,迁安市对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2400元。
实施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全年计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共1766个,实际已建成1948个。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已覆盖65%的社区、村,累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7.65万人次。
完善提升社区服务功能。累计投入资金2亿元,完成120个社区建设改造。唐山市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推出“十项精品服务”,提供上门服务7000余人次,受益人数达到35.6万人。
大力发展民间组织。成立市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实行分级管理,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达到8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432家,比去年增长15%和16%。
建设七个民生工程。投资700万元,冀东烈士陵园改造基本完成,被评为全省首批党史教育基地;市级示范性综合民政服务中心纳入省重点项目,第一期工程用地35亩获批;市救灾物资仓储中心建设28亩用地获批;市救助站儿保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福彩综合服务中心即将开工;军休三所服务中心完成重新选址;市殡仪服务中心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改造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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