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6月1日前启动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明年1月1日启动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媛媛从全市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确保6月1日前正式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明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关于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3月底前完成招标,各县(市)区要按照参合农民每人30元的标准,积极筹措资金,务必于5月1日之前将资金统一上缴市财政专户。市县两级卫生部门要主动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做好衔接,确保6月1日前正式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
关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市人社部门要在4月底前完成资金测算,6月底前制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和相关实施细则,并会同市医改办、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招投标准备,9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12月底前具备全面启动条件,明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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