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4月1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国栋主任所作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保障和推动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确定目标的早日实现,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及时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加快法制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突出监督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紧紧围绕约束权力运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畅通代表知情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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