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孙晓明)近日,按河北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滦县人社局自2013年1月1日起,再次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延续了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为体现公平,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为体现效率和“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职、高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以及企业军转干部、因工全残和退休金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待,滦县共涉及6073人,人均月增资189元,以上调整已按要求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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