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规划编制。凡我局组织编制的各类规划,均按要求执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确定编制单位,保证规划成果的品质。
2.规范规划管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均由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统一受理。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审批时限共计9天。其他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用地许可、方案审查、工程许可等,自受理之日起,规划审批时限为每个阶段10-20个法定工作日。
3.规范规划服务。群众来访和举报违法建设由市局或分局受理,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长30日。市局或分局受理规划业务咨询,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准确、耐心的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认真记录,并在3个法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唐山市规划局局长刘敬文
监督电话:市纠风办28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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