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遵化法院对41名被告人公开宣判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遵化法院对一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判处黄某等41名被告人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初,黄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与被告人陈某等人从多地购买粉碎机、石蜡、硝酸铵复合肥等工具和原料,招募被告人刘某、范某等人从事非法制造和买卖炸药活动。其间,共非法制造、买卖炸药3150箱。曹某等37名被告人非法买卖炸药后用于开采铁矿或打井等。遵化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黄某等41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处,对主犯黄某、陈某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王某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对范某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对刘某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曹某等11名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并用于非法开采铁矿的被告人判处3年零6个月至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对其他被告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屈岳 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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