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唐山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1.实行优质服务,规范稽查行为。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未经同级国税机关批准不得对纳税人实施检查,杜绝随意检查和擅自检查。
2.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落实纳税人的陈述、申辩和知情权,在实施检查中遵守回避、保密等制度。
3.实行查后告知制度。在检查结束后书面告知纳税人相关事项以及逾期未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统一检查处理标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同类税收违法行为统一处罚标准,确保稽查处理公正、合理。
5.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认真执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确保执法清正廉洁。
承诺人:唐山市国税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郭奉贤
办公电话:2335578
唐山市国税局监督电话:2859991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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