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3年联合公选25名处科级领导干部,与往年相比出现了重大变化——所有职位均要求报考者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江门。江门公选办前日给出解释,称原因在于这些职位在江门范围内已有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储备。(网易新闻 7月10日)
干部选拔,就应该“海纳百川”,向社会各界敞开大门。而江门市的这次公选25名处科级领导干部,对户籍与工作地的限制,直接剥夺了非本地人选对这次联合公选的参与权,与全省乃至全国的人才发展战略大相径庭,所谓的“公选的职位在江门范围内已有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储备,故而决定将选拔范围设定为江门市”的说法是的不科学的。如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选拔干部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合理确定资格条件,增强选人的针对性。合理确定资格条件,是成功完成公开招聘选拔干部工作的前提条件,应注重从不同角度,对招聘职位进行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放宽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求,注意打破地域、身份、台阶限制,有效解决选拔对象的狭隘性问题,防止人为设障,门槛过高。
其次,科学规范招聘程序,讲求操作的实效性。公开招聘在程序运作上要求必须严谨,每个环节都要精心设计、力求规范,一般包括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办理任职手续六个基本步骤。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存在程序相对繁琐、投入成本较大、时间跨度偏长等问题,制约了工作效率,不适应当前工作节奏加快的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科学规范招聘程序,在招聘方案设计上加以改进,优化运作方式,以适应工作急需。
最后,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招聘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必须由始至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信度。组织人事部门是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的主体,必须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健全各项监督、保密等职责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公开招聘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监督,力保公开招聘工作阳光操作。
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犹如赛场选马,不仅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机关内部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以此保证人才使用上的生机和活力。(吴昭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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