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用干扰器行窃落网路南
盗窃车内财物作案6起 案值2.5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一天津籍男子利用汽车干扰器干扰他人车门上锁,继而盗窃车内财物,先后作案6起,涉案价值2.5万元。近日,路南区公安分局文北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祁某擒获。
据文北派出所民警介绍,近日,该所接到市民报案,称其驾驶宝马轿车外出买东西时将车停在路边,约20分钟后返回车内,发现车内皮包被盗,包内有约4000元现金及数张银行卡等财物。报案人在派出所期间,其手机收到多条银行提示短信,其一张银行卡内的10400元现金被人分四次盗取。
接报案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其间,该所辖区内又相继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办案民警在摸排走访中,在一盗案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了一名骑黑色电动车的男子打开车门实施盗窃的全过程。随后,民警循线侦查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大致活动范围。8月13日17时40分许,办案民警在一烧烤摊将正在吃烧烤的嫌疑男子擒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祁某,39岁,无业,天津籍。据其交代,今年4月,其从网上购买了汽车干扰器,并利用干扰器干扰他人车门上锁,继而盗窃车内财物作案6起。
8月14日下午,在文北派出所,民警向记者展示了犯罪嫌疑人祁某的作案工具——汽车干扰器。记者看到,该干扰器长约10厘米、宽约5厘米、厚约2厘米,侧面有一开关,正面有两个小灯,顶端有两根长约5厘米的天线。民警站在一辆丰田越野车前,先将车门锁打开,然后将干扰器的开关打开。此后,民警用车钥匙遥控进行锁车,但车辆并没有发出上锁的声音。民警一拉车门把手,车门便打开了,根本没有锁上。
办案民警表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车主图方便,在临时停车办事时将随身财物置于车内,并随手用遥控锁车且不进行检查的特点,实施盗窃犯罪。警方在此提醒车主,在停车场、沿街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也不要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包裹放置车内显要位置,以免引起窃贼的注意。停车后,要用手轻拉车把手,检查车辆每个车门的落锁情况。发现按下车辆闭锁遥控器但车辆没有正常上锁时,可能受到干扰器干扰,应观察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发现车内物品失窃后,要及时打电话报警。
(董洁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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